药品使用规范说明书和标签 将突出通用名弱化商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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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29

     

    药品标签上,商品名被印得“苕大”,通用名却躲在不起眼的地方。这种状况,6月1日后将得到改观。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称,按国家食药局颁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6月1日起生产出厂的所有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将重新审核批准。

  商品名是药企热衷打品牌的一贯做法,这使同一种药品往往有多种商品名,即“一药多名”。新规则要求弱化商品名突出通用名,除规定通用名称必须显著标示之外,还增加了相关要求。如通用名称的位置: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新规还要求,药品标签应以说明书为准,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当宣传的文字和标识等。

  省食药局注册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生产的药品累计有6605个品种,其中部分品种已没有生产流通。据统计,目前已重新审批2188个品种规格,基本囊括目前市场上实际流通的品种。

  通俗理解,药品说明书是指药品包装盒内印有“药品使用说明”的纸,药品标签则指贴在包装盒或瓶身上的那张纸,标签文字源于说明书,内容相对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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