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出了问题,谁负责?昨日上午,我省首张《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书》,由武汉普生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昔平与该公司质量负责人林汉英签订。这意味着,今后该厂药品出问题,质量受权人要负总责。据了解,质量受权人也称产品放行责任人,是指由药品生产企业指定、药品监管部门认可,负责确保每批药品按照法定要求生产、检查、检验后放行的责任人,对药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