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二药假药案庭审揭出造假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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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9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审轰动一时的齐二药假药案刑事部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家德、分管药品质量的副总经理朱传华、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郭兴平、化验室主任陈桂芬、药品采购员钮忠仁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
    获 得 国 家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生产的药品遍布全国的知名药厂齐二药,其采购、质检、生产的一整套严格的流程就掌握在这5名被告手中。在法庭上5名被告实话实说——

    采购环节
    药品采购员钮忠仁——“我完全看不懂质检报告”

    钮忠仁作为齐二药厂采购员,负责原料、辅料的采购工作。2005年9月,钮忠仁没有对供货方进行考察、也没有要求供货方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在采购辅料“丙二醇”时,严重不负责任,在未确切核实供应商王桂平(另案处理)的供货资质的情况下,即通过电话联系向其购买“丙二醇”。2005年10月,王桂平将1吨“二甘醇”冒充“丙二醇”卖给了齐二药厂。
    钮忠仁采购“丙二醇”的方式是这样的:2005年1月份之前,齐二药厂都是在天津采购进口的丙二醇,后来厂里领导要求在国内找一家有资质的生产企业进货,他便四处寻找。一天,他收到王桂平的推销信,遂按照信上的电话联系到王桂平。由于是第一次进货,他还特意请示了领导郭兴华要不要去实地看看,但郭兴华一口回绝:“现在通讯这么发达,电话联系就行了。”
    期间,钮忠仁也曾担心上当受骗从而影响生产和销售,但对于产品质量他却“从来没担心过”,因为他认为,药品质量是检验部门的事情,跟采购没什么关系,他也自称“完全看不懂供货商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批准环节
    主管药品采购的副总郭兴平——“GMP认证是花钱买的”

    郭兴平作为齐二药厂主管采购、仓储、运输的副总经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没有实地考察、没有对样品进行检验的情况下,同意钮忠仁的采购计划,致使公司购入假冒的“丙二醇”。
    据悉,齐二药厂拥有国家药品GMP认证证书,公诉机关在法庭上质疑郭兴平为何没有按照GMP认证的规定,在没有实地考察、没有对样品进行检验的情况下批准采购药品辅料。对此,郭兴平打了个比方,“这就好比买猪肉,你去买两斤猪肉,怀疑里面有猪肉精,难道你能去养猪场实地考察吗?”
    郭兴平声称,GMP认证是厂里“花钱买的”,“就是一个光碟材料,是厂里花10万元买来的!实践中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郭兴平还自信满满地认为,厂里有20多人组成的质检队伍,不用他来把关。

    化验环节
    化验室主任陈桂芬——“11个化验人员没几个懂化学知识”

    陈桂芬作为齐二药厂化验室主任,负责对原、辅料进行化验,她在对假冒“丙二醇”进行化验时,发现了该批假冒“丙二醇”“相对密度”不合格,但她没有作进一步的鉴别,并按朱传华的授意开具了虚假的合格检验报告书,致使该批假冒“丙二醇”被投入药品生产。
    庭审中,陈桂芬的“真心告白”惹来旁听人员阵阵苦笑:“我们科11个化验人员没有几个懂相关的化学知识,大部分人都没有经过培训,有些人还没有上岗证。”而陈桂芬自己的上岗 证的由来,更具戏剧性,“初中毕业,不懂化学”的她没参加过培训,却轻而易举地拿到了黑龙江省药监局颁发的上岗证。
    至于她为何能当上化验室主任,她直言“我的文化资历、能力,根本就不具备这个资格,但我们单位领导看我长年工作认真,就让我当了。其实我根本什么都不懂。”

    质检环节
    主管质量的副总朱传华——“公司惯例,不合格也按合格的用”

    朱传华作为齐二药厂主管生产、质量的副总经理,在该公司购进上述假冒“丙二醇”后,朱传华明知该批假冒“丙二醇”不合格,且公司无法检验,仍授意陈桂芬开具虚假检验报告,致使该批假冒丙二醇被投入生产药品。
    对此,朱传华在法庭上的回答是“因为生产急着用”。在公诉机关追问下,他又称,“公司一直有惯例,如果(原料)有不合格的,也按合格的(报告书)开出来”,并称“历来都是这样”。

    拍板环节
    齐二药总经理尹家德——“不可能每次有问题都向我报告”

    尹家德作为齐二药公司总经理,主管公司全面工作,在明知本公司绝大多数检验人员检验资质不全的情况下,对公司的物料采购、药品生产等生产活动的管理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假药流入市场致死13条人命。
    尹家德庭审中却表示对指控有意见。他说:“原料进厂的时候,具体的部分由具体的人员负责,我并不清楚。”该原料用于生产和销售时,他也已经辞职。他还说:“每年药厂都要进上千批药,不可能每批药都要向我报告,也不可能每次有质检问题都向我报告,这些都是主管副经理的事。”
    昨日,5被告人一一出庭,广州中院从上午9时一直审理到下午7时,法院将另行择日宣判。
 
    主管药品采购的副总郭兴平——“GMP认证是花钱买的”郭兴平作为齐二药厂主管采购、仓储、运输的副总经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没有实地考察、没有对样品进行检验的情况下,同意钮忠仁的采购计划,致使公司购入假冒的“丙二醇”。
    据悉,齐二药厂拥有国家药品GMP认证证书,公诉机关在法庭上质疑郭兴平为何没有按照GMP认证的规定,在没有实地考察、没有对样品进行检验的情况下批准采购药品辅料。对此,郭兴平打了个比方,“这就好比买猪肉,你去买两斤猪肉,怀疑里面有猪肉精,难道你能去养猪场实地考察吗?”
    郭兴平声称,GMP认证是厂里“花钱买的”,“就是一个光碟材料,是厂里花10万元买来的!实践中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郭兴平还自信满满地认为,厂里有20多人组成的质检队伍,不用他来把关。

    化验环节
    化验室主任陈桂芬——“11个化验人员没几个懂化学知识”

    陈桂芬作为齐二药厂化验室主任,负责对原、辅料进行化验,她在对假冒“丙二醇”进行化验时,发现了该批假冒“丙二醇”“相对密度”不合格,但她没有作进一步的鉴别,并按朱传华的授意开具了虚假的合格检验报告书,致使该批假冒“丙二醇”被投入药品生产。
    庭审中,陈桂芬的“真心告白”惹来旁听人员阵阵苦笑:“我们科11个化验人员没有几个懂相关的化学知识,大部分人都没有经过培训,有些人还没有上岗证。”而陈桂芬自己的上岗证的由来,更具戏 剧性,“初中毕业,不懂化学”的她没参加过培训,却轻而易举地拿到了黑龙江省药监局颁发的上岗证。
    至于她为何能当上化验室主任,她直言“我的文化资历、能力,根本就不具备这个资格,但我们单位领导看我长年工作认真,就让我当了。其实我根本什么都不懂。”

    质检环节
    主管质量的副总朱传华——“公司惯例,不合格也按合格的用”

    朱传华作为齐二药厂主管生产、质量的副总经理,在该公司购进上述假冒“丙二醇”后,朱传华明知该批假冒“丙二醇”不合格,且公司无法检验,仍授意陈桂芬开具虚假检验报告,致使该批假冒丙二醇被投入生产药品。对此,朱传华在法庭上的回答是“因为生产急着用”。在公诉机关追问下,他又称,“公司一直有惯例,如果(原料)有不合格的,也按合格的(报告书)开出来”,并称“历来都是这样”。

    拍板环节
    齐二药总经理尹家德——“不可能每次有问题都向我报告”

    尹家德作为齐二药公司总经理,主管公司全面工作,在明知本公司绝大多数检验人员检验资质不全的情况下,对公司的物料采购、药品生产等生产活动的管理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假药流入市场致死13条人命。
    尹家德庭审中却表示对指控有意见。他说:“原料进厂的时候,具体的部分由具体的人员负责,我并不清楚。”该原料用于生产和销售时,他也已经辞职。他还说:“每年药厂都要进上千批药,不可能每批药都要向我报告,也不可能每次有质检问题都向我报告,这些都是主管副经理的事。”
    昨日,5被告人一一出庭,广州中院从上午9时一直审理到下午7时,法院将另行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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