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要求 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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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6

     

  
   据新华社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若干意见》,就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作出部署。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意见中提出,要加大药品研制环节整治力度,进一步深化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对已完成核查工作的注册申请进行分类处理,认真作好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坚决贯彻执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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