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大换装厂家叫屈 知名药企有些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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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5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号令的规定,医药企业在2007年6月1日起生产出厂的所有药品(延期至今年10月1日),其说明书和标签必须按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制作。新规的换装要求,对于品牌尤其是一些名牌药企则是一次重大考验,之前的品牌推广可能暂时“失效”。  

           知名企业有些抵触情绪  

    记者了解到,礼来、诺华等一些知名外企表示换包装工作基本就绪。在新旧交替的过渡期内,药品企业一方面要存储一些旧包装防止断货,另一方面又要积极开发新包装,成本增长会不会成为他们的切肤之痛?“品牌药品周转很快,老包装的存货问题不会很严重,成本方面影响不是很大。”某药企的负责人表示,“主要的压力来自于原有的品牌推广成绩将归零,要重新来过。”  

    对于24号令的换装要求,一些知名企业表现出了些许的抵触情绪,因为换包装,意味着此前所做的品牌推广暂时失效,品牌没有办法得到凸现。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品牌的推广上,药企除了在药品商品名上做文章,还可以用其他方式突出品牌。如何突出差异化营销,才是企业现在急需思考的问题。  

           找到新的形象才是出路  

    营销环节人士对于24号令却不这么悲观。厦门某药店连锁负责人表示,其实还是有一些方法的,虽然名牌药品会有点吃亏,但厂家还是可以通过图案、底色等元素做出区别。  

    “企业应把24号令看作是一次新的机遇。”业内人士普遍持鼓励和积极的支持态度。细心的顾客会发现,海南亚洲制药集团推出的快克及小快克感冒药全新包装,将卡通元素融入了药品的包装,无疑是一次大胆而成功的尝试。另外,许多药品的新包装将通用名放在醒目位置,利用色差和醒目的标志形象来唤起消费者的注意,也是不错的示范。  

    业内人士表示,形象化的品牌营销,突破了生硬、严肃的药品形象。新包装所带来的视觉效果,对于整个药品行业都颇具试验性,势必将在带来“新包装营销”思考。在这一方面,非处方药在药品连锁店、超市、百货商场的市场优势,将成为药品换装的引领者。名牌企业可以在既有的形象基础上,开发出最具代表性的标志性元素,让消费者的选购过程更加简单,品牌强化就会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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